金管會 2026 年 8 月 31 日修了存款帳戶管理辦法,銀行判定風控帳戶的項目從 9 種擴大到 13 種,處理門檻也從「查證有不法」降到「有疑慮就能動手」。
帳戶被限制主要分三種狀態:
- 銀行帳戶凍結(風險控制,適用金管會 831 新制)
銀行覺得可疑,先凍結帳戶,查完沒事就可以解除管制。 - 警示戶(偵查措施)
由司法機關通報,該銀行帳戶被鎖住,其他帳戶變成衍生管制帳戶,要通報機關偵查後解除,或是等期限到,最長三年。 - 告誡戶(行政處分)
管的是你這個人,名下所有金融帳戶限額五年,包含虛擬貨幣帳號直接關閉,而且沒有提前解除的方式。
重點整理
- 8/31 起,銀行不用等帳戶「確定違法」就能暫停交易,門檻比以前低
- 警示戶管的是帳戶,告誡管的是人;告誡的影響範圍和時間都比警示大
- 告誡五年內,名下所有帳戶每日轉帳、提領上限各一萬元,禁止使用網路銀行
- 沒有交出帳戶、只是被匯入贓款的人也可能被列警示,但原則上不會走到告誡
- 警示要找原通報的司法機關解除,不是找銀行
- 交出三個以上帳戶或有收報酬,直接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
8/31 金管會新制白話解釋
2026 年 8 月 31 日起,銀行可以在帳戶還沒確定違法的時候就先暫停交易。
以前的規定是,銀行發現帳戶有問題,要先查證「確定有不法情事」,才能通知警察或暫停功能。
新規定把這個門檻改成「有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虞」就能先動手。
白話講,以前要抓到證據才處理,現在覺得可疑就可以。
銀行判斷帳戶可疑的項目也變多了,從原本 9 種擴大到 13 種,以下第 8 目到第 12 目是這次新增的,原本的第 8 目被刪掉合併進第 13 目:
- 短時間一直開新帳戶或一直設定約定轉帳對象,又說不出為什麼
- 你申請的交易功能跟你的年紀或身分對不上,例如學生開戶要一堆企業轉帳功能
- 你留的電話、地址、email 銀行怎麼查都查不到這個人
- 有人(銀行自己或民眾)通報說這個帳戶疑似被拿去犯罪
- 帳戶裡一直有很多筆小金額轉進轉出,看起來像在測試帳戶能不能用
- 短時間瘋狂用網銀或 ATM,跟你平常的使用習慣差很多
- 帳戶放了很久都沒動,突然冒出異常交易
- 外籍人士的居留證出現問題,像是被提前註銷、逾期居留、或被通報行蹤不明
- 你留給銀行的手機號碼,跟同一家銀行某個警示帳戶的開戶人用的是同一支,而且疑似是犯罪的人在用
- 你帳戶連結的虛擬帳號,一段時間內好幾次被通報列為警示
- 銀行知道你已經被通報為失蹤人口
- 司法警察機關把你的帳戶列在疑似涉及詐騙的名單裡
- 其他銀行或金管會覺得有問題的
新增的項目大多是銀行在防堵人頭帳戶的源頭,多數是防範於未然。
實際上放到你的日常生活裡,普通會碰到被銀行凍結的情況,大概是:被盜用帳號、團購收錢轉帳被誤判、突然轉大筆金額進閒置帳戶(可能為了存錢或理財)、被有註記的帳戶惡意匯款。
符合其中一項,銀行就可以把你的帳戶列為「第二類」,也就是可疑帳戶,進行查證跟持續監控。
另一個 8/31 才加的規定是衍生管制帳戶(同一個人名下的其他帳戶),以前只有提款卡跟網路轉帳會被停,現在包含臨櫃也列入管制了。
銀行可以要求你提出這筆交易的相關資料,證明這筆錢是合理的,說不出來就直接拒絕。
如果遇到重大或急迫的可疑狀況,銀行現在可以直接通知台灣高等檢察署,檢察官更早介入。
為什麼政府要一直加嚴帳戶管制?
帳戶管制一直在加嚴,最根本的原因是每年被騙走的錢多到政府沒辦法不管。
全台詐騙集團詐騙了多少錢?
2024 年全台詐騙案件超過 12 萬件,財損合計 502 億元,平均每天有 336 件詐騙案發生。
一天 336 件,就是每天有 336 個人或家庭被騙走錢。
你去銀行可能都會聽到有阿公阿嬤坐在櫃檯,說要匯款給國外沒見過面的姪子三百萬;或是冒充家人,說電話壞掉,在刁鑽的時間打去詐騙長輩,讓長輩沒有時間確認真偽;臉書上面一堆假貸款廣告,趁著別人急著要借錢,用話術騙走人家的帳號,假貸款真詐騙。
上當也不是你的錯,錯都在詐騙集團身上!
詐騙集團專門在詐騙,不管是演技、創意還是對受害者的心理活動,都是在與日俱進的,防不勝防。
很多招數聽起來很扯,但會聽到就是因為有效。
實際上現貸人也接到很多苦主申貸,他們都是因為詐騙才不慎變為警示戶,資金被封鎖、生活有困難,只好透過網路找可以信任的民間借款幫忙。
根據金管會統計到 2026 年 3 月底,全台的警示帳戶大約就有 14.3 萬個,數量雖然在下降,但規模還是很大。
光是金融機構透過臨櫃關懷攔下來的詐騙金額,從 2023 年到 2024 年底已經超過 155 億元!
有這麼多錢差一點就被匯出去了,被行員在櫃台擋了下來。
詐騙集團收錢靠的是人頭帳戶
詐騙集團騙到的錢不會直接進自己的帳戶,那樣一查就找到人了。
他們需要中繼站,用別人的帳戶收錢,再由車手提領或轉出去。
這就是人頭帳戶。
而且他們需要大量的人頭帳戶,用過就丟,才能避免被追蹤。
所以政府從帳戶下手,與其一個一個抓車手跟詐騙犯,不如把錢流過的通道收緊。
讓人頭帳戶越來越難拿到,拿到了功能限制越來越多,詐騙集團收錢的成本就會上升,甚至收不了。
8/31 修法就是這個方向的最新一步,可疑帳戶認定範圍變大、銀行更早動手、臨櫃也管,全部在壓縮人頭帳戶的生存空間。
警示戶 vs 告誡戶差在哪?
銀行風控是銀行內部措施,這跟警示戶與告誡戶很好區分。
但警示戶跟告誡戶卻很容易搞錯,因為都跟警察或司法有關係。
以不精確但常見的情況來區分:帳戶被偷盜使用,會變警示戶;帳戶主動交出去,會變告誡戶。
警示管帳戶,告誡管人
警示戶凍結的對象是一個帳戶,告誡限制的對象是一個人。
這是兩者根本的差別,後面所有的不同都是從這裡來的。
警示帳戶是法院、檢察署或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時,通報銀行把某個帳戶鎖起來。
被鎖的那個帳戶全部交易停掉,有人匯錢進來也會被退回去,要匯款薪水只能匯進指定薪轉帳戶。
同一個人名下的其他帳戶會變成衍生管制帳戶,提款卡、網路轉帳、語音轉帳這些電子功能全部停掉,臨櫃也可能被要求證明。
警示的期限從通報起算兩年,延長一次最多一年,所以最長三年。
原通報機關解除,或期限到了,銀行就要解除限制。
如果你沒有正當理由把帳戶交給別人用,警察機關會對你這個人裁處告誡。
告誡一下來,你的金融生活基本上癱瘓五年。
名下所有金融帳戶每天最多動一萬元,網路銀行停用,不能連結任何支付平台,虛擬貨幣帳號直接結清關閉。
五年內再犯就重新算五年,而且沒有提前解除的方式,刑事上就算不起訴,告誡照樣不能撤。
告誡比警示嚴重在哪裡?
單看那一個帳戶裡面的錢,警示比較狠,帳戶整個凍住,一塊錢都動不了。
告誡的帳戶至少每天還能轉一萬、領一萬。
但放到你的日常生活來看,告誡重得多。
警示凍的是那個帳戶,加上同名下其他帳戶的電子功能;
告誡管的是你名下所有金融帳戶,連虛擬貨幣、電子支付都包含在內,而且你就再也無法辦理虛擬貨幣的錢包,交易所會強制結清所有資產。
而且交易所看到你有被告誡關號的紀錄,就算法律上的五年到了,基於內部風控也有可能決定不幫忙開戶,這跟銀行在警示解除後還是可能拒絕你開戶是同一個道理。
關於時間與解除的方式也有差異,警示最長三年,告誡固定五年,再犯就十年起跳。
警示戶在跑法院、查清楚沒事後,拿著法院認定文件去通報機關、通知銀行就可以解除;告誡只能等期限到,不起訴也撤不掉。
因為告誡的重是故意設計的。
警示的目的是保全證據、攔贓款,帳戶主人可能也是受害者。
告誡的目的是懲罰「把帳戶交出去」這個主動行為,而且它是通往刑事責任的第一階,五年內再犯就直接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| 警示戶 | 告誡 | |
|---|---|---|
| 管的對象 | 一個帳戶 | 一個人 |
| 起因 | 司法機關偵辦刑案通報 | 沒有正當理由把帳戶交給別人用 |
| 期間 | 最長 3 年 | 5 年,再犯重算 |
| 波及範圍 | 該帳戶+同名下其他帳戶 | 名下所有金融帳戶、虛擬貨幣、電子支付 |
| 解除方式 | 通報機關解除或期限到 | 只能等期限到 |
同一個人可能兩種都被列到。
帳戶先被詐團拿去收贓款,被通報成警示,這是帳戶層面的處理。
接著警察往回查是誰把帳戶交出去的,如果認定你沒有正當理由交出帳戶,就會對你個人裁處告誡。
兩個是各自獨立的程序,不會互相取消,也不會因為其中一個解除了另一個就跟著消失。
被惡意匯款變警示戶怎麼自救?
沒有交出帳戶也可能被列警示
你在網路上賣東西,收到一筆貨款,結果那筆錢的來源剛好是人頭帳戶。
你什麼壞事都沒做,只是正常做生意收了一筆錢,但你的帳戶就是會被列為警示。
這種帳戶叫做「第二層以上的警示帳戶」。
第一層是被害人直接匯入的那個帳戶,你是第一層轉出去之後收到錢的人。
這種情況跟「把金融卡寄出去」的人不一樣。
你沒有違反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,因為你沒有把帳戶交給別人用。
所以原則上不會走到告誡,你要處理的只有警示的解除。
找原通報機關,不是找銀行
解除警示要找原本通報的機關,銀行沒有權力自行解除,可以先打電話給帳戶被凍結的那家銀行,請客服告訴你是哪個單位通報的。
刑事局有講:你可以主動去申請撤銷,帶佐證文件到管轄分局,只要查證屬實就會依法撤銷。
適用範圍:一般商業交易糾紛、三方詐騙、被詐團惡意報復(小額匯款騷擾就是這個)、帳戶被盜用、行政錯誤。
確認要聯繫的單位之後,說明你的情況,提供跟這筆交易有關的所有紀錄,對話截圖、出貨證明、收款時間、交易對象的資料都帶上。
只要查清楚你跟詐騙無關,通報機關就會通知銀行解除,銀行雖然在新制下可以預先凍結,但對於通報機關的指令,也是通報機關說鎖,銀行就鎖,通報機關說解,銀行才能解。
警示最長兩年,延長一次最多一年,超過期限就會自動失效。
能證明自己跟案件無關,解除不用等到期限,但前提是通報機關完成調查,時間快慢取決於案件複雜程度。
就算警示解除了,你曾經被通報的紀錄會留在銀行的風控系統裡。
後續申辦信用卡、貸款或其他金融商品,銀行內部的風控審核可能會因為這筆紀錄而比較嚴格。
這不是法律規定的限制,是各銀行自己的內部政策。
解除之後帳戶功能還是受限的,直接聯繫銀行確認限制原因。
怎麼避免被詐騙?
不管什麼理由,都不要把金融卡和密碼交出去
有人跟你說「寄金融卡過來,幫你操作貸款流程」,詐騙。
「把網銀密碼給我,我幫你驗證帳戶」,也是詐騙。
「先匯一筆錢到這個帳戶,確認你有還款能力」,還是詐騙。
正規的貸款流程不會要求你交出金融卡、存摺、網銀密碼,也不會要你先匯錢。
銀行不會,融資公司不會,合法的民間貸款業者也不會。
如果對方開口要你的卡或密碼,你的帳戶離變成人頭帳戶只差一個包裹的距離。
帳戶一旦被拿去收贓款,你面對的就是帳戶被凍、名下所有帳戶限額、網銀停用、虛擬貨幣帳號關掉。
帳戶借給家人朋友呢? 法律上有一個例外,借給親友、有正當理由的不算違法。
但家人拿你的帳戶去做了違法的事,你的帳戶一樣會被列警示。
法律責任是後面的事,帳戶層面的凍結先到,你的日常金融生活先受影響,等到釐清責任的時候,你可能已經好幾個月領不到薪水了。
交出幾個帳戶就會直接面臨刑責?
帳戶交出去三個以上,或者有收錢,不論金額多少,直接跳過告誡進入刑事程序,最重面臨三年有期徒刑加一百萬元罰金。
你把三家不同銀行的金融卡寄給同一個「貸款專員」,那就不是告誡五年的問題了,是刑事案件。
就算只寄了一張卡,但對方給了你三千、五千作為「借用帳戶的報酬」,一樣直接進入刑事程序。
三千塊換五年告誡或三年徒刑,怎麼算都不划算。
遇到任何要你交出帳戶、金融卡、密碼的狀況,可以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確認對方的身分跟說法是不是真的。
花三分鐘打一通電話,跟花三年到五年處理帳戶被列管的後果比起來,哪個比較省事不用多想。
風控帳戶的其他常見問題
怎麼查自己的帳戶是風控,還是變成警示帳戶?
直接的做法是聯繫你的開戶銀行,請客服確認帳戶目前的狀態。
也可以到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,加查警示帳戶資訊。
被列為警示帳戶之後還能領薪水嗎?
可以。
帶公司開的在職證明到銀行,申請一個薪轉專戶,薪水就能正常入帳。
告誡不服可以提訴願嗎?
可以。
告誡是警察機關做的行政處分,如果你認為裁處有問題,可以依照訴願法的規定,在法定期間內向該警察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訴願。